规范背景
为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,保障公众健康,国家发布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 系列)。
规范对建筑与装修材料在勘察设计、施工、检测及竣工验收等阶段提出控制要求,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其室内装修工程。
竣工验收空气检测
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 7 天以后、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。
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,检测数量一般不少于 5% 且不少于 3 间;房间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。做过合格样板间检测的,抽检数量可减半但不少于 3 间。
污染物浓度限量(示意)
Ⅰ类民用建筑(住宅、医院病房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):游离甲醛 ≤0.08 mg/m³,苯 ≤0.09 mg/m³,氨 ≤0.2 mg/m³,TVOC ≤0.5 mg/m³,氡 ≤200 Bq/m³(表值以现行有效标准为准)。
Ⅱ类民用建筑(旅店、文化娱乐、书店、商场、公共交通等候室等):游离甲醛 ≤0.12 mg/m³,苯 ≤0.09 mg/m³,氨 ≤0.5 mg/m³,TVOC ≤0.6 mg/m³,氡 ≤400 Bq/m³(以现行有效标准为准)。
注:除氡外,污染物浓度限量一般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。
布点与采样要求
- 房间面积 <50 m²:设 1 个检测点;50–100 m²:2 个点;>100 m²:3–5 个点
- 多点时取平均值作为该房间检测值
- 测点距内墙面不小于 0.5 m、距地面高度约 0.8–1.5 m,均匀分布,避开通风口
- 集中空调建筑: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采样;自然通风建筑:测甲醛/苯/氨/TVOC 常关闭外门窗约 1 h,测氡常关闭约 24 h
合格判定
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规范方可判定室内环境质量合格;不合格应查找原因并处理后再检,再次抽检数量应增加。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。
检测流程
- 电话或网上咨询,确定检测方案、时间及费用
- 上门前按标准封闭房间:GB50325 一般关闭门窗约 1 小时;GB/T18883 家庭检测常见关闭约 12 小时(预约时确认)
- 专业人员上门采样,说明过程与注意事项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
- 样品送实验室分析,通常 3–5 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(特殊需求可协商)
- 可要求对报告进行解读,必要时给出治理建议供参考
说明
精测盒读色仅供居家初筛参考,非正式检测,不替代 CMA,不能作为交房/举证/维权依据。
预约:186-6622-1813 / 0755-36851282。
